各县(市、区)发改(发建)局,各有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粤发改规〔2017〕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试行)(粤发改规〔2017〕13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3日
相关链接:http://www.gddrc.gov.cn/zwgk/zcwj/gfxwj/201710/t20171031_44337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