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云城区、云安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5〕99号)及市卫生健康局制定的分配方案要求,现按规定安排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第二批补助资金共352.82万元(详见附件)。
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尽快将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请各地、各单位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请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2.绩效目标表
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5〕99号)
云浮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