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医院,云浮市(罗定)第三人民医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5〕109号)及市卫生健康局制定的分配方案要求,现按规定安排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共-29.24万元,其中:收回市人民医院32.24万元,下达云浮市(罗定)第三人民医院3万元(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安排到具体实施项目,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请各单位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安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5〕109号)
云浮市财政局
2025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