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云安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5〕106号)要求,结合市卫生健康局制定的分配方案,现按规定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共10.85万元,其中云城区5.57万元,云安区5.28万元(详见附件1)。
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尽快将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请各地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附件2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如期效益。此外,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财政部将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绩效目标表
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5〕106号)
云浮市财政局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