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6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云浮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云浮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云浮市财政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第一时间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整改机制,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六个月以来,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7次,专题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4个方面38个具体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清单、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逐条逐项抓好督查落实,精心部署安排和狠抓整改落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任务进行全程跟踪,定期检查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同时,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通过严格监督督促,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1.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够深入。
一是学习不够系统。
整改措施: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的学习,2024年,在局党组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5次,12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今后,每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集中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不少于1次,并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制定好每年的学习计划。
二是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联系实际,推动财政工作走深走实。收入方面,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千方百计挖掘财政收入潜力,在上级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支持背景下,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全力活跃市场主体、培育财源税源;同时,深入挖掘其他新增收亮点,成功盘活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11个,有效支撑财政平稳运行。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3亿元,剔除矿产出让收入后增长21.45%。支出方面,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7.19亿元,增长0.04%,增幅排名全省第11位。各级财政部门集中财力办大事,“三保”支出、债券还本付息、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保持平稳运行。
三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动员部署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相关总结报告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按时报送市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落实。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三是结合财政实际,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
2.贯彻落实上级政策部署不够到位。
一是推进“百千万工程”谋划不足。
整改措施:会市审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任务 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百千万工程”资金使用管理,2023年底未支付资金已全部落实支付。
二是资金分配下达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已建立完善下达及分配上级资金工作机制,督促业务部门抓紧制定资金分配分案,确保资金准时下达。
三是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经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2022年、2023年涉农资金支付进度已有大幅提升。截至2024年12月底,2022年、2023年涉农资金支付进度分别为65.06%、55.97%,较巡察期间指出的44.90%、33.98%分别提升20.16%、21.99%。另外,各地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始终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达32.75亿元,同比增长5.41%。
四是政府采购监管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针对指出对评审专家的教育监管措施不多的问题,一是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从专家入库审核、业务培训考核等方面提升评审专家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从严审批专家入库和在库专家变更资料信息,采取现场监督,线上检查专家抽取和云巡查等方式加强项目评审的监督管理。三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组织现场培训或线上培训,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强化培训结果运用,不断提升依法评审的能力水平。针对未对相关公司依法作出处理的问题,巡察期间我局及时向相关单位了解案情,与局法律顾问查阅案件卷宗,召开会议分析案情。于2024年9月10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根据相应的事实和查明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24年11月29日对串通投标的公司分别作出行政处罚,涉事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均按规定缴纳罚款,目前暂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申请。下一步,将根据近年来发现的问题,研究制订关于规范我市政府采购的相关工作措施。同时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监管业务水平。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专项工作开展期间,我局按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召开联席会议。由于该项专项整治工作已于2024年6月完成,我局已按时向省财政厅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的信息汇总,并及时完善建立工作台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不断提升工作成效。
五是财会监督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违规资金方面,自2023年发现存在违规问题后,我局立即要求云城区、郁南县进行整改,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2024年以来,持续加强对资金的监控,把85项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纳入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事务所监管方面,已要求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整改,并书面汇报整改情况到我局。与市注协联合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和挂名执业专项整治工作,共完成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3名重点关注的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积极推动会计行业监管工作。
3.统筹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一是绩效评价工作有短板。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项目绩效自评及复核工作。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2023年度项目开展重点复核和重点评价工作方案,确定2023年度重点复核项目共138个。经复核,其中“评审等级”为“优”的项目比2021年、2022年评审为“优”的占比降低约23个百分点。2024年9月将复核结果通报到市直各单位,为调整预算和收回存量资金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根据2024年第20次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了“云浮市高端人才社区项目”等8个项目作为2023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开展2023年度市级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并将《2023年市级重点绩效评价情况表》按时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督促指导市直各部门(单位)成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逐步建立完善本部门(单位)以财务科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分工协作、齐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保目标为取向,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预算安排为主线,以资金使用为抓手,层层落实支出责任,切实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
二是债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根据《广东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9月新增专项债券支出进度的通报》(粤财情况通报〔2024〕47号),我市2024年新增债券资金、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分别在全省排名第7、第9。接下来,将督促各地各部门继续规范使用债券资金,确保债券资金高效支出使用,继续强化风险监测力度,提高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处理能力。
三是督促开展投资审核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针对我局对县(市、区)评审工作督促指导不力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在巡察期间多次前往各县(市、区)开展调研并对评审工作进行指导,同时,举办全市投审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交流会以及全市投审业务培训班,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交流会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出台相关制度提升评审业务水平。另外,我局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投审业务监督检查。2024年,全市共印发财政评审管理制度9份,为投审工作做好制度保障,推动全市财政评审审减率同比提升,其中,县级评审机构的工程结算审减率提高了1.76个百分点,云城区、新兴县提高较大。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评审质量。针对超过10年以上未完成审核的项目18个问题,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直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19〕12号)文件要求,我局虽多次书面发函提醒项目建设单位报送材料,由于18个项目中13个项目建设单位仍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全送审资料,导致无法审核,我局已作退审处理,要求其完善资料后重新送审。余下5个项目已发出退审函,正等待项目建设单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我局将视项目建设单位补充资料的完整度重新考虑继续审核或作退审处理。下一步,我局将全面梳理超时项目并建立台账,严格执行《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直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提升评审服务意识,加快项目评审进度。同时,对未按规定回复和审核时间过长的项目采取措施减少项目堆积。
四是信息化系统管控有漏洞。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已于2024年7月22日设立云浮市财政运行监控中心,负责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负责拟订全市数字财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以及全市财政运行监控平台建设管理,参与制定业务范围和监控规则,收集分析相关数据资料,提出信息预警。同时,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监测评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评估等事务性工作。二是分别制作《服务器存储登记表》《信息化系统登记表》《云浮市财政局机房设备安装分布示意图》,明确每台设备、信息化系统专人负责管理。三是积极组织信息化技术人员参加2024年数字政府网络安全线上培训,参训人员均已完成课程培训并通过考试。四是已与信息化系统运维公司及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数据保密责任,保证数据安全。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对意识形态研究不深不透。
整改措施:举一反三,结合上级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和云浮财政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在“实”方面下功夫,做到内容实在,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强。
二是未把意识形态贯穿工作全过程。
整改措施: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责任覆盖。三是定期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深入分析研判,通过多渠道收集信息、多角度思考问题,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和问题。
三是意识形态机制建设不够健全。
整改措施:一是市财政局严格执行意识形态突发事件有关工作制度。二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查摆整改苗头性问题,持续提升党员干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2024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研判会12次,专题工作会议4次。
(二)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严实。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任务来抓,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4年局党组集中学习4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13次。二是2024年年初,召开全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财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部署安排2024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三是印发实施《云浮市财政局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清单(2024年调整)》(云财监〔2024〕15号)。四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已对各科室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了谈话谈心并完成记录。五是局党组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依次作重点或交流发言。六是已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局党组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是作风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指导。组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宣讲学习会,深入学习全会精神内涵,为全体干部职工接下来的工作指明方向,吹响奋进的号角,提振精气神。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每周常态化召开党组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专题明确每周攻坚突破重点项目,对上周未尽事宜狠抓跟踪落实,督促提醒干部保持热火朝天、拼搏实干的状态,推动“拼”的干劲、“实”的作风有效延续。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局内请休假制度,明确各类假期的审批要求,进一步增强上、下班的纪律规矩意识。每月组织机关纪委、人事科不定期开展岗位巡查。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有无故迟到早退现象。
三是机关纪委监督力量薄弱。
整改措施:一是局机关纪委书记及委员已于2024年7月底配备齐全。二是每年制定局机关纪委年度工作计划。三是对干部职工廉政档案进行动态更新,确保应录尽录。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教育学习,筑牢干部思想防线。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一是会计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用支出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已与云浮市会计学会签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项委托书》,明确双方在会计资格考务中的职责。同时要求云浮市会计学会严格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落实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所有支出全部服务于会计事务工作,并严格执行《云浮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审批标准及程序,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二是公务接待费核算报账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饭堂接待费用已与局饭堂购买食材费用独立分开,即每次接待,独立一份购买清单,按菜单金额独立开具发票,单独转账。公务接待费用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严格执行审批和报销手续。
三是报销审核流程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针对巡察提出问题,我局立行立改,严格按照要求报销发票,执行经办人、证明人“双签名”监督制度。同时,加强财会人员审核关、复查关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3.内控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资产管理不完善。
整改措施:针对“部分资产闲置”问题,我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单位自管房屋的政治属性和经济属性,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云浮市财政局单位自管房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加快推进盘活闲置资产,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目前,我局单位自管房共有房屋56套,已出租46套,出租率超82%,出租率相对巡察期间有所提升。下一步,将对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开放出租。现拟对位于云城区府大院的闲置房产进行评估并拍卖处置。针对“未按规定处置原公益三类事业单位资产”问题,已签订《云浮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在用)划归市财政局管理确认书》,确定了资产归属问题,明晰使用方与权属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是单位合同管理不严谨。
整改措施:巡察期间,我局立刻将本单位合同统一到局财务室进行管理,专人负责对合同分类统计和跟踪变更。随后,印发实施《云浮市财政局合同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对合同全过程管理进行了细化优化,明确了合同拟定、合同送审、档案管理、风险预警、争议处理等内容,建立合同全过程跟踪台账,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落实专人负责。
三是投资审核岗位聘员薪酬待遇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经核查,与《云浮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聘用员工薪酬及福利待遇方案》中薪酬标准对比,巡察提出的3次薪酬调整是将计费进行合理调整,3次调整均经过局党组会议讨论并通过。我局认真梳理《云浮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聘用员工薪酬及福利待遇方案》文件列项的薪酬内容,全面厘清已作调整的薪酬计算方法,完善薪酬及待遇方案,严格按照流程报送市政府批复。严格执行文件,未有市政府批复同意不得自行调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参考邻市和中介机构薪酬待遇方案标准和制度规范,对薪酬方案进行补充完善,以适应评审工作的变化,方案已经讨论完善,并提请市政府审议。
4.招标采购环节存在风险漏洞。
一是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制度不健全。
整改措施:出台《云浮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制度》,明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流程,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遴选行为,完善我局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的相关指引及管理空白,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组织采购人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和培训3次,对政府采购业务知识、法规政策有进一步的了解和熟悉,举一反三,避免日后出现政府采购问题。
二是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定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我局已制订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局政府采购流程。已按月开展采购项目复核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未出现相关情况。同时,对采购活动过程进行全流程书面记录,并加强对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做到有迹可查、全程追溯。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人事制度执行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主动认领问题、认识问题、检查问题、整改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摆事实、举事例,不回避、不遮掩。结合自身存在问题,深刻反思剖析原因、深挖思想根源,真正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二是领导干部相互批评不绕弯子,不抓辫子,不扣帽子,真刀真枪、实事求是谈缺点、提意见。三是局主要领导加强督导提醒,局机关党委和办公室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提醒和材料把关,确保对照检查材料要素足、质量高。四是支部组织生活会将要求全体党员结合工作及个人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机关党委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转发“第一议题”和“组织生活”“天天学习”等学习资料供各支部学习参考。二是要求党支部每月按时召开支委会,并把党课活动作为支委会的一项重要议程,确保每次党课都有明确的计划和目标。三是按照要求已对党支部记录本进行了检查。
2.党务工作不规范。
一是党支部班子成员补选不及时。
整改措施:按照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局机关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已配备齐全。
二是参会党员人数达不到要求。
整改措施:已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明确强调,今后所有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2024年11-12月召开的第二、第三、第四党支部班子成员补选会议,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
三是非党员参加支部会议并做会议记录。
整改措施:重新选定机关党委及下辖各党支部党内会议记录人均为正式党员,着重提升记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责任意识,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落实选人用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措施:在巡察期间开展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已对照整改措施完善工作方案、考察方案,将纪实工作贯穿全过程,按照“一人一表,一批一册”原则对纪实材料进行精细管理,对纪实材料逐人审核、逐项把关,专人对审核无误的纪实材料收集整理,及时装订成册,按批立档,按人立卷。
二是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加强干部年轻化力度。2024年提拔晋升优秀年轻干部9人次,赓续培养一批政治信念坚定、年轻且专业能力强的财经人才。同时结合组织工作要求,在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市委对年轻干部培养的有关工作要求,通报我局需配备的年轻干部缺口,下来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将针对性谋划调整。二是持续规范聘员管理。一方面,加强政策学习,积极主动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深入交流学习混编混岗的有关政策规定,探讨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另一方面,落实人员职责,组织涉改人员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其工作职责,通报巡察意见,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要求,将岗位职责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各岗位人员效能服务好财政工作。
三是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切实把干部人事档案作为新时代党的重要执政资源。一是切实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专业化水平,2024年安排2名人事干部接受工作技能教育培训。二是从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聚焦“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不准确、重要档案材料不齐全、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对干部人事档案从严从实开展专项审核整治。
4.因私出国(境)审批把关不严格。
整改措施:在局党组会议上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深入学习了报批程序行前纪律及保密教育,因私出国(境)情况核查、出国(境)返国(境)时间节点,返国(境)报告和相关证件存放管理等工作流程,细查工作漏洞,严格落实整改,做好闭环管理。同时,开展了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持证情况核查,核实每名纳入管理人员持证情况,落实出国(境)证件统一存放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抓牢抓实。
(四)关于整改责任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土地权属和面积争议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局历史土地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分工职责,进一步推进有关工作。已发文至市自然资源局,建议通过市土地储备中心将该土地回收,彻底解决我局国有土地被侵占的问题。
二是部分周转房没有及时收回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发挥局周转房专项整改工作专班作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有效开展工作。
2.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市审计局指出的“市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不完整”仍未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2024年市直年初预算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已经覆盖四本预算,且按程序报市政府、市委、市人大审议通过。下来,将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健全预算制度,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衔接,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推动我市现代预算制度的总体框架总体建成。
二是市审计局指出的“未按要求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地市配套资金500万元”仍未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4年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地市配套资金500万”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申报,市财政部门将该项目纳入2024年预算并按预算编制流程报批,目前该项目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市财政部门已于2024年1月22日批复部门预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8331926;邮政信箱:云浮市云城区金山路82号云浮市财政局;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yfsczj@163.com。
中共云浮市财政局党组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