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6〕9号)要求,明确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打击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违规设置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各县(市、区)财政局及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会。
一是锚定目标,坚决破除“宽松软”。会议指出当前我市政府采购领域仍存在采购人内控虚设、供应商围串隐蔽化、评审专家履职不严等风险隐患,明确本次整治是为财政资金加装“安全阀”。要求各地摒弃“走过场”心态,对系统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其背后暴露的深层次漏洞再起底,确保整治不打折扣。
二是部门联动,攥指成拳提效力。建立财政、公安、市场监管联合协作机制,实行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实时互通。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工作指引、工作流程组织实施,对政府采购项目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涉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需要核验相关信息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核实,经查证属实的,相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对供应商串通投标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查实一起、移送一起、通报一起”。
三是标本兼治,清单销号促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各地须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要深挖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围绕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强化代理机构监管和跨部门线索移送机制等方面,深入研究,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政府采购规范化治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