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设立云浮郡,明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建置东安县,民国3年(公元1914年)改称云浮县。1949年10月27日云浮县解放,1958年11月与新兴县合并称新云县,1959年4月新云县改称新兴县,1961年4月恢复云浮县建制。1992年9月,撤销云浮县建制,设立云浮市(县级)。1994年4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云浮市。辖云城区、新兴县、郁南县、云安县,代管罗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