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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出台两项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任免

 
http://www.yunfu.gov.cn                2006-09-08
 

云浮市出台两项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任免

 

为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云浮市近日制定了《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两项制度。

《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实施办法》对优秀人才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原则、条件、任用程序等环节作出了一系列规定。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破格提拔或越级提拔: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工作实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被评为优秀等次;任现职以来所负责的工作曾获地级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以上部门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领导班子结构配备需要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专业性强的单位或部门急需的,有一定领导和管理经验,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门人才,且工作实绩突出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急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工作实绩突出的;选派到自然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三年以上,为改变当地落后面貌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干部;选送到省以上高校(包括党校)重点培养的优秀后备干部;组织认定工作特殊需要或其他表现突出的。

《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实施办法》要求,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原则上不能同时放宽三项以上的任职要求,提任非领导职务不得在任职年限上破格;40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一般不得在学历上破格;同一干部不能同时在学历和任职年限上破格;越级提拔的,一般只能越一级;放宽任职资格年限要求的,原则上要达到《干部任用条例》所规定任职年限的一半时间以上;公开选拔报名人员报上一级职位的,须在现职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现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特别优秀拟破格提拔或越级提拔的干部,民主推荐得票一般应达到参加民主推荐会议人数的50%以上,民主测评得优秀票和称职票两项相加应达到参加测评人数的90%以上。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明确要求在六种情况下,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上报。对需要报告而没有报告的任免事项或违反规定报批程序的任免事项,均视为无效,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批评和处理。这六种情况分别是:非换届期间一次性讨论干部任免超过40人的,或连续两个月内讨论干部任免累计超过60人的;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已经明确工作即将变动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需要破格提拔或越级提拔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直系亲属、秘书、司机在领导干部本辖区或本系统内提拔的;曾犯错误干部受处理后首次拟提拔任用的;研究任用干部,在重要问题上有分歧的。该制度规定,报告内容除书面请示、考察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票决情况和(党组)党委讨论干部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外,还必须有纪检监察、信访、计生等部门对拟提拔调整干部的有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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