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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四项措施着力规范有形土地交易市场
今年以来,云浮市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有形土地交易市场管理。1至6月,全市实现经营性用地100%入市公开交易,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转让84宗,面积46.46万平方米,金额1.67亿元,增值1830.14万元。其中,挂牌出让20宗,面积15.45万平方米,底价3119.72万元,成交价3413.34万元;拍卖转让31宗,面积2.14万平方米,底价1166万元,成交价1195万元;挂牌转让33宗,面积28.87万平方米,底价10640.84万元,成交价12148.36万元。
一是完善招拍挂制度。相继制定和完善了土地使用权处置办法、土地市场若干问题处理暂行办法、土地交易管理制度、土地使用权交易规则、土地使用权交易运行程序等制度,明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必须进入土地交易中心,实行招拍挂公开交易。同时,对土地交易的操作程序进行了规范。
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对原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改为经营性用地进入市场公开交易,严格审查。此类土地入市,须经原用地审批机关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并公布所需缴交的税费。对处置国有资产以及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之间因生产经营需要置换土地使用权的,由当地国土资源局及人民政府严格把关,确认处置方案后,方能入市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坚持阳光操作。一方面,土地交易中心实行办事六公开: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职责、办事纪律、办事条件、办事结果;另一方面,在土地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土地交易网站、电视、报刊、挂牌公告台等多处发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公告,多途径公开土地交易信息。
四是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土地招标评标专家库,设立土地交易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向土地交易中心派驻纪检监察员,切实加强土地交易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土地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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