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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积极行动,动员和部署治理
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市卫生局在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于2006年5月10日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会议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会议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都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和要求上来,认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会上,党组书记、局长李万程同志传达了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彭桂和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李万程局长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一定要认清形势,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事关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大局、事关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李万程局长就如何开展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增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单位的一把手为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要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四要把好原则、明确要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央、省、市的要求,坚持自查自纠、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五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各地、各单位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李万程局长强调,本次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突出5个重点:一是医疗机构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议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医院转制、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这次重点治理专项工作用8个月左右时间进行,在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开展专项治理与做好正常医疗服务的关系,既要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又要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市纪委常委和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的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各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卫生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
市卫生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李万程同志任组长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3个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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