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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承办好云浮市首届石艺创作大赛,弘扬云浮石文化,打响云浮石材品牌,特制订大赛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云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云浮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云浮国际石材城
云浮市云城区石材商会
二、参赛资格
凡在云浮市范围内从事石材工艺制作、生产经营的个人、团体或企业均可报名参赛。
三、比赛形式
本届大赛采用分散创作、集中评奖的形式进行,共设石刻、石雕、拼图、装饰工艺四大类。参赛者可自行选择其中的一类或多类,根据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创作参考题材,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创作,然后送交大赛组委会筛选、评审。
四、创作参考题材
作品应反映时代进步的主题,突出反映古今中外历史传说、民俗风情、人物、山水、花卉、动物等,或者是反映现代化装饰、装修潮流的作品。
五、参赛作品要求
1、各类参赛作品必须融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于一体,突出我市石材工艺美术特色,规格大小不限。
2、大赛主办方对第三人就参赛作品提出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时间安排
1、报名:2006年4月1日起接受报名。报名点设在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参赛者可到各县(市、区)文广新局索取《报名表》或登陆《云浮文化》网(网址:http://www.yunfu.gov.cn/govmach/whj/index.html)下载《报名表》,填妥后连同主创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送回报名点。
2、创作方案审查:2006年6月1日前完成。参赛者必须于5月20日前将创作方案提交大赛组委会集中审查,大赛组委会审查后将审查意见反馈给参赛者,经审查通过的方案为最终创作方案,参赛者不得再作类型上的变更。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提供的方案、材料保密。
3、作品制作:参赛者根据组委会审查后的创作方案制作参赛作品,于2006年9月10日前完成。
4、评奖:参赛作品由参赛者于2006年9月15日至9月20日期间自行运送到云浮国际石材城,由大赛组委会对其进行编号存放,并将送达回执交给参赛者。2006年9月25日组织评委集中进行评奖。
5、颁奖:在2006年10月21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云浮)国际石材科技展览会开幕式上进行颁奖。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分类各设金、银、铜三个奖项,对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其余参赛作品颁发纪念证书。获奖作品统一由大赛组委会送往云浮国际石材城石材展览馆展览,展览完毕后作品退还原作者。同时,由大赛组委会将获奖作品图片编辑成册,作为第三届中国(云浮)国际石材科技展览会宣传资料。大赛评委会由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组织专家组成,获奖证书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
八、大赛组委会构成
云浮市第一届石艺创作大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届大赛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谭政勋(市委副秘书长)
副组长:罗学光(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黄汉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伍卓坤(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主席)
阙继兴(云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成 员:叶梓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刘鉴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李 恩(市文联)
余潮兴(云城区委)
何 婧(云城区政府)
陈芳斌(云安县委)
巫建国(云浮国际石材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具体负责处理有关事务。由刘鉴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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