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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市直单位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的通知

 
http://www.yunfu.gov.cn                2006-08-03

                          平 件

云浮市人事局文件

 

云人发[2006]107

 

关于举办市直单位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务员法》和《2006年—2010年广东省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以及《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粤府[1997]85号)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晋升科级人员的理论水平、领导水平和组织协调、科学决策等方面的能力,根据我市实际,经报有关部门批准,我局决定举办一期市直单位晋升科级职务人员任职培训班。现就培训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下列两类人员:

12005年以来已任职为科长、副科长或相当级别非领导职务,从未参加过任职培训的公务员(包括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2、为更好地贯彻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粤府办[2001]111号)精神,市直科级及其以下人员任职要求“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任职”,任职培训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的必备条件之一。为此,我们要求2006年拟晋升副科长或相当级别的人员列入本次任职培训对象。

参加过市委组织举办的“中青班”学习的,可不参加科级任职培训。过去已参加过市人事局举办的任职培训班,现再次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学习费用由个人自负。

二、课程设置

任职培训班拟开设中国国情与科学发展观、现代市场经济知识、科长素质与能力、公共行政管理、反腐倡廉教育以及一系列帮助提高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课程(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及安排

《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规定:任职培训采用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培训形式。本次培训班计划在今年9月份举办,时间20天,其中94915为集中上课时间,91620日为完成论文时间。

四、组织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市直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由市人事局负责综合管理、统筹安排,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培训对象全员参加。培训对象在参训期间不承担所在单位工作任务。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系统公务员强制性培训课程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6]96号)精神,任职培训属强制性培训,经所在单位安排参加培训的学员,无故缺课的按旷工论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参训学员在参训期间的考勤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

五、考核和发证

学员培训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其中考核分占30%,论文质量分占70%。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及格者,由市人事局填发《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并将学员的学习成绩和学习期间的表现(包括上课、缺课、请假、早退、迟到等)填入《广东省国家公务员任职培训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公务员今后晋升职务,调整工资和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依据之一。

六、培训经费

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列入市地方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的公务员免收培训费,实收4本书的课本费65/人;其他单位学员收取培训费、教材资料费等共385元,所收款列入市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培训费、教材资料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支付。

七、报名工作

请各单位做好列入培训对象人员的报名工作,填好《2006年任职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2),于2006818日前报送市干部培训中心(市人才大楼二楼培训科),领取教材和相关资料。联系人:甘贵兴,联系电话:8923668

 

附件:1、2006年市直单位工作人员科级任职培训课程表

             2、2006年任职培训班报名表

 

 

 

云浮市人事局

二○○六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人事  公务员  培训  通知

抄送:清林、凌锋同志,市委组织部,市物价局。

云浮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68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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