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6年11月28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1995年1月1日国家旅游局局长令第1号发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 三、1995年1月1日国家旅游局局长令第2号发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四、1997年3月27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 五、1997年3月27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 六、1997年5月8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管理规定》; 七、1997年5月13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 八、1998年5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规定》; 九、1998年5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检查员制度》; 十、199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 十一、1990年2月20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十二、1994年1月22日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来源: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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