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
您所在位置:国土资源局 》主导航条 》首页专家论丛 》正文

办理事务 提供服务

http://www.yunfu.gov.cn 2003-03-19

办理事务 提供服务

 

——访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张婉丽

 

    从国土资源部南门往西走566米,来到北京西城区羊肉胡同77号这个古色古香的大四合院,这里是挂牌才3个月、面貌焕然一新的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的办公地点。在政府精简机构的大背景下,国土资源部为什么要在国务院各部门中第一个设立这个事业单位,它能办什么事,目前在干什么?带着读者的一些疑问,记者3月8日采访了这个中心的主任张婉丽。

    记者:在国家从严控制新增事业机构的情况下,为什么国土资源部要成立、中编办会批准成立这个法律中心呢?

    张:简单地说就是两个字:需要。作为国土资源部党组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政府职能、改变管理方式、摆脱事务性工作、集中力量抓大事的重要举措,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是2002年6月18日经中编办正式批准成立的直属国土资源部的事业单位,是适应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整顿和规范土地矿产市场秩序、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为满足政府、社会、市场几个方面的需要应运而生的。

    国土资源管理事关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制的完善,土地市场、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十分活跃,国土资源管理市场服务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一是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迫切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对有关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作出具体应用解释,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准确披露不动产信息;二是不动产权益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日益增强,依法请求政府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越来越多。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虽然有调处土地及探矿权、采矿权争议和纠纷的法定职责,但由于这些工作事务性强、工作量大、具体繁杂,在政府机构精简、人员编制紧张,特别是政府着力转变职能的情况下,如果上述工作仍全部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做,一是做不过来,疲于应付;二是难以做好,难以让社会和百姓满意;三是影响宏观管理职能的履行。而法律中心的成立,顺应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完善的趋势,对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秩序,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将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变管理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法律中心的定位和基本宗旨是什么?

    张:服务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社会,是法律中心的基本宗旨。国土资源部批准的“三定”方案明确:法律中心的宗旨是为政府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和为土地市场、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以及不动产权利人提供法律服务。田凤山部长形象地称法律中心是国土资源部的一个“窗口”。李元副部长将其概括为8个字:办理事务,提供服务。

    所谓办理事务,就是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授权、委托和要求,参与国土资源管理政策调研、立法工作,办理与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有关的,特别是涉及国土资源法律、不动产权益纠纷、土地信息的事务性工作。

    所谓提供服务,一是服务政府,即接受委托和授权,承办具体事务性工作,为政府主管部门转变职能和改变管理方式,更好地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服务;二是服务市场,即收集和掌握土地市场、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信息,为政府规范市场和市场主体依法、安全、低成本、高效率地进行产权交易提供服务;三是服务社会,即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土地矿产法律政策的咨询,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作为国务院各部门中第一个成立这一专门从事法律和调处事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国土资源部和中编办有关文件精神,法律中心是一个面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以提供与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相关的法律方面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定好位:中心既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中心既不能像政府部门那样,以追求公共利益为目标,也不能像企业那样,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而要按照自愿、有偿,低索取、高回报,公益为主、兼顾效益的原则开展工作,寓经济效益于向政府、向市场、向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之中。

    目前我们为政府部门办事,如提出行政法规应用解释意见、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争议调处具体事务以及不动产市场情况调查和信息披露等,一般按照事权与财权等值的原则,采取接受委托和授权,按照工作项目,签订任务书,取得工作经费,并按政府要求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对社会权益人,按国家规定的低标准收费;对广大农民等社会弱势群体,则免费提供服务。这种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是市场经济国家非政府组织(NGO)的通行做法,符合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有利于我们中心树立竞争意识、增强生存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记者:确立定位、明确宗旨是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那么,法律中心目前在忙什么呢?

    张:为更好履行国土资源部赋予的职责,法律中心自组建以来,按照田凤山部长为法律中心题词“艰苦创业,规范管理,依法办事,优质服务”的要求,围绕服务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社会的宗旨,开拓创新,努力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开通了中国土地矿产法律热线。与168信息台合作开通了中国第一部土地矿产咨询的热线电话,号码为16896965。为公民、法人提供全方位的国土资源法律咨询服务。在互联网上注册了域名,开通了网站,设计了网页,开辟了网上查询服务,设立接待服务大厅和窗口,直接受理和办理有关查询和咨询业务。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国土资源部强化服务市场功能的要求,改建中国土地市场信息网。具体说来,今年主要在以下七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与部法规司沟通协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承办有关土地、矿产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取证、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的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建议;做好与复议有关的、部委托的行政应诉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国土资源法律咨询服务。以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对象,采取多种形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扩大宣传,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形成自己的特色,树立咨询品牌。同时,对研究咨询中的共性问题向部提出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建议,为部决策提供服务。

    三是做好中国土地矿产法律热线的宣传和服务管理工作。热线要做到定位准确、服务优质、方便快捷,不出问题,不越位。

    四是启动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土地登记工作。在部有关业务司的指导和协调下,积极与有关单位协商,制定《登记备案资料交接办法》和《备案工作方案》,把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土地登记备案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同时制定备案工作的内部管理办法和制度,完善备案信息系统,对备案的资料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及时掌握登记工作情况,为查询和决策提供服务。

    五是认真做好土地市场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受部业务主管司的授权和指导,编制土地信息发布系统的技术方案和组织实施方案,进行系统软件开发。开展各省(区、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重点城市的土地市场信息搜集与整理工作,实现土地市场信息发布的基本功能和目标。定期开展土地市场信息更新和系统维护工作。

    六是承办部交办的土地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并参与调解工作,提出处理建议;开展有关土地争议调处制度建设研究,分析土地争议情况及动态,提出政策性建议等。

    七是继续做好土地证书的印制发行工作。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主动征求和接受各地对证书印制发行工作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方法,确保证书优质、快捷、安全、准确地印制和发行。

    此外,法律中心还将做好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考务工作,参加土地登记制度有关课题的调研等。

国土资源报记者 张鸿志


版权所有(c)2001-2002 广东云浮市人民政府,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云浮市信息中心制作和维护 tel:0766-8988250 e-mail:gdyfxx@21cn.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