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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有关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市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会议在罗定市召开。会议全面回顾了过去一年我市矿山安全整治的情况。针对矿山安全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3-8月间发生安全事故7宗的情况,市政府、市人大、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多次联合组织检查组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市共清理采矿许可证282个,其中省发证10个,市发证54个,县发证218个;注销采矿许可证19个;关闭了29个无证开采矿点;炸封了6个非法采金点。并对全市采矿点进行了安全生产和台阶式开采的专项整治,发出停产整顿或限期整改通知书74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82份。
会议强调:坚持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矿山安全法》、《地下露天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四个责任”即领导责任、单位责任、岗位责任、个人责任,做到“四个到位”即宣传动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消除隐患到位。同时,从五个方面进一步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要严。2、治理要严。今后,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矿企业一定要加大治理的力度。3、监管要严。凡没有经安监部门批准的安全生产方案或不具备安全开采条件的采矿申请,一律不予受理采矿权登记。4、处理要严。该整顿的限期整改,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吊证的坚决吊证,该处理责任人的要严肃处理;5、队伍管理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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