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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4 期
二OO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本 期 要 目
1、 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将有力推动有形土地市场建设
2、 基本农田易地保护工作拉开序幕
3、 依法办矿,依法治矿有实效
4、 市局排查烈士公园麒麟山危石,保障生态、生产安全
5、 “城市花园”项目用地全部落实
6、 抓开发、保平衡
7、 云城分局被授予“广东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8、 国土资源系统通讯工作受省厅表彰
[政务动态]
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将有力地推动有形土地市场建设
近日,经市编办批准,“云浮市土地储备中心”成立。这标志着我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正式建立,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要从根本上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只有在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实现土地资产价值,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征用、收回、收购等办法,将土地控制起来,把闲置土地、需重新开发的现有建设用地、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有计划地推向市场。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盘活土地资产,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从根本上解决了多头供地问题,对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办公室)
基本农田易地保护工作拉开序幕 为解决好我省在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矛盾,确保全省基本农田面积的稳定,省国土资源厅最近出台了《广东省基本农田易地保护管理规定(试行)》,拉开了基本农田易地保护工作的序幕。
《规定》强调:基本农田易地保护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统筹组织管理。对拟增划为基本农田易地保护的耕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范围要求的耕地; 2、经省级验收确认,质量达到粤国土(规划)字〔1999〕128号文件规定的新增耕地,或经土地整理(含标准农田建设)后质量达到要求的耕地;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非建设用地区的耕地;4、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的耕地。
据云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市未划入基本农田的耕地约有18万亩。为做好基本农田易地保护的准备工作,市局要求各县(市)国土资源局、云城分局按照省厅的《规定》,对本地方的耕地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在10月底前落实各县(市、区)能接受基本农田易地保护的数量,为加快山区经济发展及全市耕地保护工作服务。(规保科)
依法办矿,依法治矿有实效 9月24-27日,市人大城乡工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大检查。这是设立地级云浮市以来首次市人大代表矿法执法大检查。本次大检查由市人大廖国均副主任带队,会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共10多人,检查了5个县(市、区)、11个采矿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中,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表示满意。
人大代表认为,我市在贯彻实施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是高度重视的,能切实将依法治矿、依法管矿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推行执法责任制,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特别在矿业秩序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责任落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为推进我市矿业秩序的根本好转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我市是山区市,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在合理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方面仍有不足的地方。因而,建议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首先要进一步加强矿法的宣传力度,务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其次是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切忌浪费资源、乱开滥挖、破坏生态环境;第三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采矿企业安全有序经营;第四是要实现好维护好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财产权益,特别是要充分认识和利用好本市的矿产资源优势,发展山区特色经济,为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实现市委、市政府“一三五”发展战略作出更大贡献;第五是要加强矿产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尤其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队伍稳定,人员素质加强,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实现矿产资源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 (矿管科)
市局排查烈士公园麒麟山危石,保障生态、生产安全 9月19日晚、10月9日中午,烈士公园麒麟山下落的两块大石引起市文化局的重视,随即,市文化局向市政府递交了《关于要求排查烈士公园麒麟山石头下滑险情的请示》。根据梁清林副市长、黄庆勇副市长等市领导的批示精神,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市局首先及时组织技术人员,会同市文化局、烈士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全面勘查,察看了险情,并在现场商定由公园管理处和市文化局共同协作,先处理搁置在半山、随时滚落的石头。然后根据踏勘险情的具体情况及本着保护自然景观的指导思想,及时制定出《关于清理麒麟山危石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坚持既不破坏自然景观又确保安全为原则,采用钢筋水泥加固,支撑其底部,砍掉向湖边路一侧的部份大树枝,抑制其生长,削弱其刮风的自然摆动力等办法。
市政府及时批准了该《方案》。为落实好该方案,尽早、及时地处理险情,11月5日,市府办蔡文戈科长受钟佳仪副主任的委托,在市局组织有国土资源局、市文化局、市民政局、公园管理处、市工商局、市城监、公安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麒麟山排危协调会,会上蔡科长传达了市领导的指示,蓝榕焕副局长对排危工作在时间、人员安排及有关部门的协作等作了详细、明确的安排,落实排危经费,参会人员明确了思想,统一了步调。目前,排危工作进展顺利,排危加固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矿管科)
“城市花园”项目用地全部落实 日前,我市“城市花园”项目400多亩建设用地已全部落实,这是市局着力调处土地遗留问题,认真落实市委市府“一城崛起”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
城市花园是近期我市招商引资的一个重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00多亩。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导致用地单位的用地未能妥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市局新班子成立后,十分重视土地遗留问题的调处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的工作组,开展调处工作。工作中,市局和其它有关部门的同志们针对征地遗留问题存在的具体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使当地群众觉悟得到提高,从而理解和支持配合市政府“城市花园”的建设工作。通过提早介入,调查研究,工作组弄清情况和准备有关材料:做好当地村民征地面积的分类统计、付款情况统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填土与未填土用地的补偿标准,农户作物二次青苗的处理,留用地安排及第一期工程用地面积方案等。期间,市局积极筹措资金,兑现拖欠多年的征地款。在工作组的多方努力下,城市花园用地遗留问题的解决既保障了农民的利益,也为用地单位解决了悬而未决的用地问题,保护了外来投资者的权益。 (用地科)
抓开发,保平衡 自新的《土地管理法》出台后,市局认真抓好新法实施的各项工作。为了切实保护耕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局党组要求相关科室一方面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另一方面着力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1999、2001年,全市经省级验收确认的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5158.55亩,其中云城区1000.7亩,罗定市1452.69亩,郁南县380亩,新兴县741.7亩,云安县1538.46亩。确保了我市连续三年耕地占补平衡,为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今年的自筹资金补充耕地工作亦进入验收阶段,市、省验收确认后可新增耕地数量在2000亩以上。 (规保科)
[简讯]
云城分局被授予“广东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云城分局继2000年被授予“云浮市青年文明号”后,近日又传来喜讯,被授予2001年“广东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局积极开展创“四好”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两个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得到上级与群众的好评。 (云城分局)
国土资源系统通讯工作受省厅表彰 近日,省厅办公室发文对《广东国土资源》2002年度“发行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通讯员积极分子”进行通报表彰。其中,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新兴局获得“发行工作先进单位”三等奖;邓石海同志获得“优秀通讯员”三等奖;左成雄、卢银升、刘泽磷、田永胜、李益强、黎丽萍、吴吉太同志被评为“通讯员积极分子”。 (办公室)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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