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网站 是否继续?

当前位置:首页 > 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 > 公告栏
云浮市华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24 万平方米无机水磨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9-03 16:24:10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根据云浮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委托书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审查云浮市华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4万平方米无机水磨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二楼国土规划建设局,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586136

  传   真:0766-858608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华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4万平方米无机水磨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华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云浮市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华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4万平方米无机水磨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租用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双羌村委下坑村宝星旁边的现有厂房(不动产权证号:粤(2020)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32841号),东经:112°14'7.296",北纬:22°54'53.244"(谷歌地图),用于石材的加工、销售和办公,项目总投资386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2870㎡,厂房建筑面积为9935㎡,项目投产后年产24万平方米无机水磨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64、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中“建筑用石加工不仅切割加工类别,属于简化管理类别项目。根据工艺流程分析,项目废气主要是粉尘、废水

 二、防范措施:

 1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技术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进行处理,颗粒物经处理后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根据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中可行技术,布袋除尘器具有技术经济可行性。

2项目采取湿法作业,降尘效果选取90%,即项目锯解、磨光及修边粉尘排放量为0.78t/a

 2、生产废水处理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石材加工过程中湿法作业产生的喷淋废水、设备及场地清洗废水,废水中主要含有石粉(成分为SiO2CaOCaCO3等),还包含少量金刚石细粒、磨料细粒以及冲洗泥沙等,该废水的特征污染物为悬浮物(SS)。建设单位在厂区内设有一套五级沉淀池,总规格为:24m*8m*3m,总容积为576m³,理论上项目生产废水可于沉淀池中澄置约21天,废水有足够的澄置时间,满足生产废水沉淀停留时间要求,可达到石材厂回用水的要求(SS≤100mg/L)。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去除大部分SS后,上清液回用作生产所需的喷淋水,不外排。

2)本项目生活废水采用化粪池处理。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员工生活污水经格栅+化粪池处理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后,定期清理,由槽车运往周边山林用作树木灌溉用水。

 3、噪声影响分析

1)本项目位于声环境3类区,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85dB(A)

2)降噪措施:一是车间的门窗部位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并处于常闭状态;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经常性接触声源的劳动人员发放耳塞等劳保用品,以保持操作员工的身体健康;二加强厂区绿化;三是本项目噪声级相对较高的设备,可通过在其进口配套消声器、隔声罩并对其维护结构进行隔声处理,同时还可在其底座加设减振垫;四是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五是避免在午休时间和夜间进行生产。

 4、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1)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2)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GB15562.2 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3)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

4)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5、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项目营运期可能迁移进入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包含大气沉降影响,针对上述迁移方式,项目营运期防控措施包括:

1)源头控制措施,配套建设污染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防止产生的废气等对土壤造成污染和危害;定期巡查生产及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生产过程中材料、产品或者废物的扬散、流失和渗漏等问题。

2)过程防控措施,项目营运期间可能迁移进入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大气沉降影响。针对上述迁移方式,项目营运期防控措施包括:

 A.在项目生产车间周边的空地采取绿化措施,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

 B.加强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各废气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C.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加强维护,如发生防渗层破损,应及时修补,避免污染物入渗土壤环境。

 三、评价结论:综上所述,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但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建立和完善厂内环保机构和规范环保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污染控制对策要求的提条件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另外,本次环评仅针对本项目申报内容进行,若今后本项目发生重大变更,须另行申报审批。

公众参与情况

我委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 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维护单位: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